关于开具展位费发票的说明 参加第十三届北京·埃森焊接与切割展览会的展商,如开具展位费发票抬头与汇款单位名称不一致,以及替其他公司代付展位费,发票需要分别开具的,请以书面形式(写清发票抬头单位名称及相应展位费金额,并加盖本单位公章)分别传真至组委会办公室及组委会财务处。
办公室: 财务处:
传真:010-6398 0554 传真:010-6853 3613
联系人:魏丽华 联系人:林会计
电话:010-6398 3928 电话:010-6859 5216
北京·埃森焊接与切割展览会组委会
2008年1月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