展位申请及分配相关说明:
1、请展商填写好《参展申请表》并加盖公章后,通过邮寄、传真或电子邮件至组委会;组委会将以收到的《参展申请表》为最终依据(电话、口头和展会现场的临时登记均不记入报名范围),同时根据展商在上届及本届展会预定展台面积的大小统一分配展位。
2、组委会根据报名情况,分两个阶段进行展位分配:
第一阶段,2009年12月底,对于2009年11月30日前报名的展商进行展位分配。如果展商对已分配到的展位不满意,想要调换,请先书面申请退回原定展位,然后转入第二阶段,重新参加分配
第二阶段,2010年3月底,对于2009年11月30日以后报名的展商进行展位分配,同时第一阶段对展位不满意的展商进行展位调换工作。
3、展商在收到合同后,请按照要求及时付款(定金),逾期将视为合同无效并取消展位资格。
4、国际区与国内区统一报价,如展商重复报名,组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取消其中之一,不再另行通知。
5、展会的各项信息请随时登陆组委会官方网站进行查看:http://essen.cmes.org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