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意事项: ◎以上时间如有变动,进馆时请以进馆前的“展商进馆须知”为准。 ◎2007年6月22日12:00前,不允许任何展品撤离展馆,撤馆时请以撤馆前的“展商撤馆须知”为准。 ◎展商应在2007年6月22日22:00前将所有物品撤离展场,过时主办单位将统一处理展馆内物品。展商在进馆、撤馆时
如造成场地损坏,须按损坏程度加以赔偿。 ◎展览会展出期间,参展商及工作人员可在每天上午8:30起进入展馆,现场演示须于下午16:30前结束,每天下午
17:30后观众停止入场,18:00清场。
◎在整个展期以及进馆、撤馆期间,展商都必须指派专人在展会现场。 |